Page 12 - 电力与能源2023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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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吴 萱:双碳”目标下电力市场竞争性转型的法律制度构建
政府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给予了国有企业一定的 体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诱导输配电企业正确运用
竞争优势,而造成国有企业垄断性地位更主要的 自身的信息优势以减少权力寻租,同时选择监管
原因则是相关监管部门在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的 主体所期望的行为来替代逆向选择。由此看来,
过程中存在超越限度与边界的作为或者完全不作 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监管模式不符合输配电网
为的情况。这就需要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针对 的监管,而激励型监管下的契约式监管更契合“双
监督管理售、发电企业的活动出台有关监管权力 碳”目标下竞争性电力市场的构建理念,即通过监
和权限的权力清单。为售、发电这类可竞争环节 管主体指引输配电企业采取正确的行动,不去排
提供类型化的管理模式,避免出现制度漏洞,减少 除或限制上下游的竞争秩序,衔接好市场化价格
竞争性电力市场转型的负担。因此,培育电力市 机制,达到提高经营绩效、盘活电力市场的目标。
场的竞争文化,不仅可以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
4 结语
供切实可行的方案,还可以为培育国家竞争优势
“双碳”目标确立了能源发展战略的近景与远
提供竞争文化的土壤。
景,电力在减碳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低碳成为电力
3.3 自然垄断环节中激励型监管制度的构建
市场的发展方向,随即产生的能源消费电气化、能
电力输配环节属于电力市场的自然垄断环
源生产清洁化、能源利用低碳化等理念都在践行
节。作为起承转合的环节,它衔接了上下游两个
着“绿色新政”的思想。然而,目前电力市场的供
可竞争环节,但输配电网的转型切不可走向极端
给、消费、输配环节的竞争并不充分,这些现象可
化的竞争性转型。因为电力首先应当保障正常的
归因于电力市场的特殊性以及行政垄断和市场势
生产与生活用电,其次才是体现商品属性。输配
力的难以规制性。因而,我国传统电力体制的理
电网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且处于复杂的利益格
念转变迫在眉睫,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构建竞争性
局之中,所以对于“双碳”目标下的输配电网的制
电力市场的制度基础。
度构建也应规避完全竞争化与市场化。区别于可
《电力法》的现代化是《电力法》修订的主要任
竞争环节中需要设立产权来刺激竞争以及运用法
务,应确立“环保与效率”为《电力法》的新价值目
律规制手段来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自然垄断环
标,为《电力法》的制度体系夯实基础。电力产业
节应更重视维护正常的产业秩序,尤其是减少电
不同环节的竞争属性不尽相同,发电与售电这类
力输配环节对电力供给和消费环节的外部性影
可竞争环节需要明确产权制度来促进市场竞争并
响。换句话说,输配电网的监管应注意输配电网
且规制行政垄断,而在自然垄断环节需要引入激
对上下游环节产生阻碍或者限制竞争等扰乱产业
励型监管制度,如此才能为我国构建“统一开放、
秩序的情形。监管理念的恰当与否将直接影响监
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按下“快进键”。
管效率的提升幅度 [16] ,而激励型监管则是引导电
参考文献:
力输配电企业自发维护产业秩序的新型监管模
[1] IEA. Electricity Market Report-July 2022 [EB/OL].
式。激励型监管是与传统“命令-控制”型监管相
https ://www. iea. org/reports/electricity-market-report-
对的监管模式。该模式不仅关注到“命令-控制” july-2022.
型监管模式下主体的“避害性”,还能回应主体的 [2] [美]罗纳德·哈里·科斯 . 企业、市场与法律[M] 盛洪,陈
.
郁,译 . 上海:格致出版社,2009.
“趋利性”。结合输配电网的现状,可以以签订契
[3] 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 2021 年可再生能源并
约的方式进行监管,通过以双方共同利益为取向 网 运 行 情 况 等 并 答 问[EB/OL]. http://www.gov.cn/
的监管契约,从而确保输配电企业的合理预期利 xin-wen/2022-01/29/content_5671076.htm.
[4]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
益。关于契约的内容,双方主体可通过完善有关
.
市 场 体 系 的 指 导 意 见[EB/OL] http://www. gov. cn/
权利义务、奖惩机制、收益模式等内容来实现监管 zhengce/zhengceku/2022-01/30/content_5671296.htm.
价值目标。这种契约形式的监管方式给予监管主 (下转第 87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