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电力与能源2023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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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吴 萱:双碳”目标下电力市场竞争性转型的法律制度构建
“
场优势来限制市场行政的行为。一直以来,经济 学者,他认为市场势力是企业将产品价格保持在
性垄断是《反垄断法》规制对象的主体部分,行政 边际成本之上的能力 [11] 。从这个定义出发,可见
性垄断是否属于《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直到目前 市场势力和企业对价格的控制有着紧密联系。若
都没有摆脱争议繁多的尴尬局面。所以,《反垄断 企业不是价格接收者或者对市场价格有一定影
法》里相关具体条文规定呈现出碎片化的状态,无 响,那么该企业具有市场势力。市场势力的本质
法对实践中的行政性垄断问题提出类型化的解决 是妨碍新的竞争者进入并能够一直将价格提高到
措施。 竞争性水平以上的能力。
《反垄断法》规制的精神是维护产权竞争过程 市场势力会阻碍市场价格机制的发挥。价格
中的市场经济秩序。简而言之,就是要反映出市 机制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是
场绩效。纵观电力市场运行的整体流程,发电市 最有效的资源调节机制,充分反映出市场的需求
场缺少可再生能源并网过程的竞争秩序。同时, 方向和成本变化。同时,价格机制也会影响市场
售电市场中国有企业有着在位优势,且在市场进 竞争机制,价格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在
入中存在隐性制度壁垒。输配电网的自然垄断属 电力市场中,不合理且极高的市场价格就是市场
性自不待言。这些现状多少能够映射出电力市场 势力被滥用的表现。首先从发电这一环节来看,
中行政权力的支配地位,其导致电力市场竞争格 发电市场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时间,且要符合一
局的差异性和不均衡性。法律保护的是竞争而不 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建设所在地的地理环境有
是竞争者 [10] 。行政垄断会导致电力市场运行的效 着密切联系。发电市场的天然进入壁垒可能会致
率低下,影响电力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对资源和要 使寡头垄断市场结构的出现。企业的目标是追求
素的公平分配,扰乱正常的市场博弈秩序。电力 利润最大化,为了企业的长期利益,寡头垄断者都
市场中的企业将会没有动力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 有动机去行使市场势力,比如短期压低电价打击
模式改革来降低成本,电力市场的效率远不及社 新企业进入市场的积极性。放任这类企业使用市
会效率。此外行政垄断还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 场势力来阻止出现新的竞争者,会造成电力市场
床,腐败可能会和经济增长同时出现,但额外成本 价格机制的失效,影响电力市场竞争性转型的进
是必然出现的产物,异化物品或服务的实际价值。 程。对于实现“双碳”目标来说,则就是影响可再
如果腐败程度很高,电力市场则会陷入“腐败陷 生能源并网的竞争秩序,减缓电力市场降碳的速
阱”之中,滋生出更多的腐败,严重抑制资源分配 度。相较于输配电环节,则是另一种情形下的市
的合理性和经济增长的动力。 场势力的出现。市场势力与自然垄断是相伴相随
若要塑造电力市场的竞争优势,归根到底还 的。输配电环节的自然垄断性赋予了自然垄断企
是要造就制度优势。电力市场目前面临的是行政 业影响商品价格的能力,加强了政府对市场的干
性垄断的问题,其阻碍了电力市场竞争机制的实 预以及公益性的追求目标。虽然基于电力市场的
现。电力市场需要鼓励各种产权结构的主体参与 特殊属性,市场势力无法被完全根除,但可以通过
竞争,对新进入市场的企业也需要给予一定的资 有效的监管措施来缓解市场势力带来的负外部
源倾斜,不能让某一特定主体成为电力市场的“代 性,减轻市场竞争主体规模划分的不均衡性。
言人”。现行的《反垄断法》并不能给出较好的解
3 竞争性电力市场法律制度的构建
决方案,制度设计一定要契合实际需要,才能有效
解决电力市场的难题,万不可贸然适用现行的《反 有学者曾将能源领域视为计划经济最后的堡
垄断法》。 垒。能源事关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电力市场作
(3)市场势力阻碍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经 为能源领域的一部分亦是如此,与经济发展以及
济学家阿巴·勒纳是第一个界定市场势力定义的 社会稳定息息相关。但是,电力市场不能因此成

